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0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第一阶段——初试: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二阶段——复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
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笔试。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各专业体检要求。
六、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七、学习方式、培养模式及学制
招生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各专业(领域)培养模式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见各专业(领域)培养方案。
八、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九、全日制研究生奖助政策
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1、新生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分一志愿考生奖学金和调剂考生奖学金,奖励额度分别为1000-12000元/生和500-5000元/生;
2、学业奖学金:入学第一年每人均可获得一年级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均可参评,奖励额度4000-12000元/生·年;
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可参评,200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6000元/生·年;
5、王成海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5000元/生·年;
6、昱雲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10000元/生·年;
7、三助岗位津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均可通过申请、竞聘等方式获得“三助”岗位,一般助管岗位满额工作津贴600元/生·月;
8、其他奖学金:在学期间,研究生可参评获得优秀干部奖学金、研究生学术成果奖励等;
9、鼓励并资助研究生申报浙江省教育厅、科技厅和团省委等各类创新科研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
10、为鼓励优秀考生从事国家海洋事业建设,我校将从考生中优先选拔相关专业的出国交流生和中外双硕士学位项目研究生,并通过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十、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一、报考咨询
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院:浙江省舟山市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招生与培养办
电 话:0580-8180690; E-mail:yjsczs@163.com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负责招生老师咨询(区号0580):
牵头单位 | 专业(领域) | 姓名 | 联系方式 |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 海洋科学 | 傅老师 | 2261723 13857234073 |
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房老师 | 2555258 13575627371 |
机械工程 |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渔业)机械化 | |||
水产学院 | 水产 | 肖老师 | 2556196 13967207839 |
渔业发展 | |||
港航与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交通运输工程 | 胡老师 | 2552842 18969139158 |
水利工程 | |||
食品与医药学院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卢老师 | 2554781 1358706706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
药学 | |||
数理与信息学院 | 数学 | 戴老师 | 8180234 18768087262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渔业)信息化 | |||
国家海洋设施养殖工程中心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渔业)设施化 | 夏老师 | 2554818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农林经济管理 | 杨老师 | 2261623 18768013133 |
旅游管理 | |||
农业管理 | |||
农村发展 | |||
石化与能源工程学院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黄老师 | 2551770 17858803296 |
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教育 | 孟老师 | 2559593 13575630255 |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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