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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mayfly 21-01-07 15:51:50

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科技奖励证书;c.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报考学院的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1:单考专家推荐书下载),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考生所在单位专家)(附件1:专家推荐书下载),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25,招生学院有: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学院、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招生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三)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

(四)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推荐免试考生的报考程序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仔细阅读招生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01010日至10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重要提示: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20201010日至1031日网上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名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201010日网上报名开始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认证;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4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01110日前,将认证报告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同时寄(送)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5.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20201110日前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的原件)。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还应当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书、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并同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已发表的论文或技术报告。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20201219-12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01226日—12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28日进行。

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自命题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询《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成绩由考生自行在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查询并下载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复试

1. 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4月上旬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届时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2. 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政审表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辅修本科课程正式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公开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

3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咨询报考学院)。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的同等学力人员可以不加试。

4报考025700审计、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体检及政审

1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2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的政审意见进行评价,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修业年限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全日制硕士生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

(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和表二,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见表三)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表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

收费标准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软件工程方向)

20000元/生·学年

审计(专业学位)

40000元/生·学年

金融 (专业学位)

40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41000元/生·学年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30000元/生·学年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12000元/生·学年

学术型硕士生、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

8000元/生·学年

 

表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

收费标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智慧交通与物流方向)

79000/·学年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其他方向)

63000/·学年

会计(专业学位)(业财融合与智能财务方向)

79000/·学年

会计(专业学位)(其他方向)

59000/·学年

审计(专业学位)(工程项目审计方向)

54000/·学年

审计(专业学位)(其他方向)

40000/·学年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40000/·学年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49000/·学年

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

64000/·学年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

64000/·学年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软件工程方向)

30000/·学年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计算机应用方向)

30000/·学年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人工智能应用方向)

30000/·学年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30000/·学年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

20000/·学年

 

表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定向除外)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20000

一等学业奖学金

12000

二等学业奖学金

30%

8000

三等学业奖学金

30%

2000

 

(三)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生为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生,学校不解决住宿,无奖助学金,不提供公费医疗,录取前须签订培养协议。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只招收“全日制”。

(四)录取类别

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生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培养协议,毕业时不纳入派遣计划,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我校(如户口选择转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将无法转入),毕业时纳入派遣计划,学校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等手续。我校“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生。

(五)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网址http://gs.bjtu.edu.cn/cms/zszt/)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

(六)招生计划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北京交通大学2021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的变动,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七)专项计划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考生应在20201110日前将《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办,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民族教育处名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2. 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4)。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网报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2020111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至我校研招办

3. 我校2021年计划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

(八)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

(九)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参照教育部及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十)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交通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

(十一)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http://gs.njtu.edu.cn/cms/zszt/,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微信号:bjtuyzb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方式

00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邮箱:dxxyzs@bjtu.edu.cn

网站:http://eaie.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7340

002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邮箱:jsjzs@bjtu.edu.cn

网站:http://scit.bjtu.edu.cn/

电话:010-51685847

003经济管理学院

邮箱:jgyjs@bjtu.edu.cn

网站:http://sem.bjtu.edu.cn/

电话:010-51687171(学硕)、010-51688411(MBA中心)

010-51684717(工程硕士中心)、010-51684719(会计硕士中心)

010-51682895(金融与统计硕士中心)

004交通运输学院

邮箱:ysyjs@bjtu.edu.cn

网站:http://trans.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8778

005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邮箱:mwang@bjtu.edu.cn

网站:http://civil.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5313

006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邮箱:bfjxyyjs@bjtu.edu.cn

网站:https://mece.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2896

007电气工程学院

邮箱:dqyjszs@bjtu.edu.cn

网站:http://ee.bjtu.edu.cn/

电话:010-51688369

008理学院

邮箱:flyou@bjtu.edu.cn

网站:http://sci.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8373

009马克思主义学院

邮箱:wangz@bjtu.edu.cn

网站:http://mkszyxy.bjtu.edu.cn/

电话:010-51683209

010软件学院

邮箱:lilei3@bjtu.edu.cn

网站:http://sse.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4092

011建筑与艺术学院

邮箱:manzh@bjtu.edu.cn

网站:http://aad.bjtu.edu.cn/

电话:010-51684824

012语言与传播学院

邮箱:qlu@bjtu.edu.cn

网站:https://yyxy.bjtu.edu.cn/cms/

电话:010-51688622

013法学院

邮箱:lyijin@bjtu.edu.cn

网站:http://law.bjtu.edu.cn/

电话:010-51688708

900在职专业学位中心

邮箱:lilei3@bjtu.edu.cn

网站https://gs.bjtu.edu.cn/cms/zszt/

电话:010-5168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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